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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家种的苞谷前几年正常亩产400公斤左右,现在只有一半的产量……”遂平县槐树乡种粮农户老张因玉米产量锐减,愁容满面。
辛辛苦苦劳作一季,本指望有个好收成,这下连本儿都赔进去了。与老张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一百多户村民。在玉米种植田里,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边安抚老张等种植户的情绪,倾听他们的诉求,一边详细记录当事人陈述证词,收集当地相关农户购买玉米种的凭证,帮助固定相关证据。
2020年年末,老张等170户种植了从遂平县某农资门市部购买的某品牌杂交玉米种后,出现苗弱、苗黄、生长缓慢等情况。该种子生产厂商——山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免费给农户提供玉米种子进行补种,承诺补种后如达不到平均产量,缺多少赔多少。然而补种后,产量依旧大幅下降,生产厂商却迟迟不肯赔偿。
去年1月7日,老张和其他农户向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于当日受理此案,在了解相关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后,为170户种植户启动了支持起诉快速通道。
案件办理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到涉案的四个乡镇实地走访查看,详细梳理相关证据,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户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该玉米种子进行了送检,经北京某玉米种子检测中心检验,认定该批送检的玉米种子为自交系种子,而非合格的杂交系种子,结合专家测产报告,确认1276亩玉米田每亩平均减产161.8公斤,总减产206440公斤。按照该县当年玉米收购价计算,总计损失为416143.24元,依据约定赔偿责任比例,该种子生产厂商应赔偿农户们37万余元。
去年7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该种子生产厂商赔偿170户农民共计37万余元。生产厂商不服提起上诉。去年11月3日,二审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有了这两份判决书,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拿到判决通知书的老张和其他农户感慨。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销售市场把关不严、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护航农资安全专项行动,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农资市场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整顿,利用各种形式对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商家诚信合法经营,切实保障农资安全、维护种粮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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