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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马学礼 通讯员 胡相宁 顾娟
“想不到我的闹心事,只是打了个电话,1天就解决了,真的非常感谢您。”职工小袁对青铜峡市总工会调解员说。
小袁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某企业的一名女职工,今年3月底,她在工作中受伤,医生诊断治疗后建议她在家休息观察。小袁在家休息16天后,公司通知她恢复上班,但只认可7天的带薪病假,其他9天将在她后续工作休假中作为已休假期抵扣。此外,企业没有明确回答治疗费用的支付时间,其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律。经与企业协商无果后,小袁于2023年4月17日向青铜峡市总工会提出维权请求。
4月18日上午,青铜峡市总工会迅速启动了“工会+司法”法律援助机制,指派骨干律师为小袁提供法律援助并进行调查。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工会调解员和法援律师商讨后认为,企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职工因工受伤不能算作病假,小袁此次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来处理。如果双方对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医疗费是职工因工受伤后的必要支出,应由企业承担。
工会调解人员耐心的释法说理,让企业意识到即便是调解不成最终仲裁或诉讼,企业的主张也不可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4月18日下午,双方达成和解。企业同意限期支付小袁垫付的治疗费。同时,小袁可以继续休息到复查时间,企业会全额支付她的工资。复查结果正常后,企业将安排她从事比较轻松的工作,且现有的工资待遇不会降低。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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