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争议处置规则》查看原文 第十五条 定金类买卖,适用定金罚则。
规则解读:
一、定金买卖是指什么?
定金买卖是指买家预先支付一定金额作为买卖担保的买卖,买卖双方应当详细商定该局部款项的支付条件以及违约结果。仅以“定金”、“订金”、“预付款”等字样停止描绘,但未明白商定详细支付和返还条件的,相应争议依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置规则》第三章的规则处置。
二、“定金罚则”是指什么?
定金罚则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商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数额若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局部不适用定金罚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