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文史资料征编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张家界大变迁和张家界人的奋斗精神,更好地发挥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为张家界高质量发展汇聚正能量,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安排部署,从2023年起,拟每年编辑出版《张家界文史》两期,现面向市直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文史资料稿件,请踊跃参与、积极投稿,为我市政协文史资料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资料图】
一、资料征集原则
(一)坚持文史资料的政治性原则。所有稿件、照片、资料等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杜绝政治性错误。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所述资料力求忠于史实,文风朴实生动,不加评论、不拘观点,严把史实关和文字关。
(三)坚持统战和“三亲”原则,即亲历、亲见、亲闻。突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各界别、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三亲”记述的第一手资料。
二、征集内容
广泛征集我市关于政治建设、统一战线、经济建设、城乡发展、生态文明、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等方面重要史料。古今兼收,以近现代为主,重点征集建市以来重大事件、重大建设、重要人物、重要发展成果纪实;我市历史遗迹、文化遗产、知名人士、民风民俗、历史故事、农耕文化、诗词楹联等方面的“三亲”史料文稿,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献、照片、日记、书信、典型事迹等资料。《张家界文史》拟设置特稿、发展纪事、史海钩沉、红色记忆、人物春秋、非遗探源、农耕拾遗、文苑撷英、饮食荟萃等栏目。
三、稿件要求
(一)文稿以回忆性、纪实性史料为主,每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对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发展变化的过程及其具体细节,要忠于史实,秉笔直书,不夸大、不掩瑕、不溢美、不贬损。不苛求系统全面,可以记叙某一事件、某一活动、某一工作、某一人物,也可以是某一完整的片段或侧面。稿件若有插图,请以JPG图片格式单独发送并备注图片说明,不直接插于电子文档中,并附文字说明。
(二)文责自负,不得抄袭,由此引起的任何版权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责任自负。在主流媒体已刊载的文稿,原则上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引用史料和他人文章的请注明出处。
(三)所有稿件(包括文字材料、图片和影像资料)须将作者姓名(可以以单位名义,也可以个人或者联名署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标注于来稿末尾。若是本人口述别人记录整理的,请注明口述人、采写人和联络人以及联络方式,手写稿、打印稿、电子稿均可。
(四)所有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收到后,可能会在当辑或后辑选用的,我们在二个月内回复作者,若二个月内未收到稿件选用通知,可另投他处。
(五)所有来稿均建档保存于市政协文史资料库。
(六)稿件经选用后,将回赠作者样书并按照市政协文史资料稿酬支付有关规定付稿酬。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五、投稿方式
张家界文史资料征集工作由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负责。常年征稿,投稿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 石继丽
联系电话:13517440017
投稿邮箱:992236038@qq.com
邮寄地址:政协张家界市委大楼507室
政协张家界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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