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
(2)、家庭年收入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标准为8000元/年以下;
(3)、无房居住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提供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具体注意事项:
在提供申请材料时,需有文字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及日期。必须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字。
3、廉租住房发放租金补贴的标准:
面积补贴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5元。按此标准计算,无房户每人每月补贴108元,由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到市场上租赁适合自己居住的住房。
申请家庭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办初审证明材料合格后发申请表及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证明材料;
无单位申请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审签意见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住户进行住地公示
有单位申请者:单位人事劳资、房管处(科)审核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市住保中心廉租办审核合格登记;
市住保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联席会议核实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登报公示;
4、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成员卡、登记卡)
(3)、婚姻证明
(4)、房产证明(户口所在地房产证明、单位住房情况证明)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情况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
(6)、家庭成员之间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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