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及本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保障“五一”期间首都地区安全稳定,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局现发布安全提示:
一、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本市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高标准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相关资料图)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和医药制造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设计能力、超设备设施负荷等生产经营行为,严禁抢工期、赶进度进行生产。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厂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罐区等重要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界无关车辆、人员入厂入库,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安全巡查频次。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对照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五、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开展涉及高温、高压、高转速、高电压和危险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实验。
六、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要对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监测监控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设备设施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标准要求。
七、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合理安排库存,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和储存场所内违规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严禁将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八、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在节日期间原则上不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装置开停车、设备检维修,确需开展的要提级管理,并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九、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在岗值班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值守,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险情和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报告,全力确保安全稳定。
十、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重大风险防控,突出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排查整治,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线上巡查和线下明查暗访,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本期编辑:陈星光、长安
本期校对:郭小莉
内容来源:局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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