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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收入假说是谁提出的?
持久收入假说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12~2006)于1956年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的,而是由他的持久收入决定的。也就是说,理性的消费者为了实现效应最大化,不是根据现期的暂时性收入,而是根据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即持久收入水平来作出消费决策的。
什么是持久收入假说 ?持久收入假说名词解释
其基本思想是家庭消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长期预期(即持久的收入)。该假说认为只有持久收入才能影响人们的消费,也即是说消费是持久收入的稳定的函数。
弗里德曼认为,要正确分析人们的消费行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就必须严格区分两种收入:一种是暂时性收入,另一种是持久性收入。与之相适应,消费也应该区分为暂时性消费和持久性消费。暂时性收入是指瞬间的、非连续性的、带有偶然性质的现期收入,如工资、奖金、遗产、馈赠、意外所得等等;而持久性收入是与暂时的或现期的收入相对应的、消费者可以预期到的长期性收入,它实际上是每个家庭或个人长期收入的一个平均值,是消费者使其消费行为与之相一致的稳定性收入。至于这个持久期限究竟长到何种程度,弗里德曼认为最少应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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