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广州取消了驾驶证年审,广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负责人7月4日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各位驾驶员,不要因不年审而忘记换驾驶证。
据介绍,新法对驾驶证虽不再要求按以前的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和签章,但管理上实行了累积分制度。新条例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驾驶员应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过了没有,不要因为取消年审而忘了驾驶证到期换证,应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为避免机动车所有人通讯地址发生变动而造成违章罚款迟交并产生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从5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通讯地址发生改变的,均可到市车管所及各车管分所、各检测站、市区交警大队、两区两市交警大队、各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办证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警方强调,如车主不及时办理地址确认,以致交通违章通知书送达后无法收到,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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